近日,百姓直通接到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区首府业主打来的投诉热线,反映在他们2018年购买的别墅,因生活安全,对阳台进行了封闭。然而,让业主没想到近几天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水城大队带领一帮人员要对全小区(140多户)安装的封闭阳台进行拆除。说是影响了市里的评审历史文化古城。
根据反映情况,帮办联系到业主赵强(化名)先生。据赵先生称,他是2018年10月购买的别墅,由于别墅和商品楼不一样,当初包阳台咨询过开发商,开发商说可以封阳台。“阳台是敞开的,别墅挨着别墅不包上当时感觉没有安全感,在个下雨天也漏雨,为了安全便和开发商及其物业沟通后才安装的阳台,阳台安装四五年了,百姓生活也安居乐业,没想到突然要给予拆除,这不是祸害百姓吗?”
邻居高女士也向帮办反映,去年她封阳台之前也致电市长热线,看能不能统一规划生活阳台的外观,不封闭阳台不现实,因为在生活中带来很大的不便。他们包阳台主要是几百平的房子没有一个能晾衣服的地方怎么住人?再个主要是预防从隔壁能进来人很可怕!“我们把衣服五颜六色的都晾到露台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能看见各家各户挂满的衣服,乱七八糟非常影响市容,更加不利于现在执法人员所说的创建历史文化古城的促成。卖的时候说能封,封的时候也没有人制止,几年过去了,这一百多户业主总投资二千多万封闭的漂漂亮亮的高档阳台,怎么就影响市容非拆不可了?”
关于别墅的阳台到底能不能私自安装?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文件?现场的业主拿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阳台安装若干规定如下:
《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里的使用即包括装修、装饰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专有部分需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显然阳台属于独立的且可排他使用的专有部分。因此,业主有权对属于专有部分的阳台进行封闭,这属于物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样做既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没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因此物业公司是否有权禁止业主封闭阳台主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约定。首先您需要确认《业主公约》或者与物业公司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中是否有禁止封闭阳台的规定,如果您所在的小区业主公约中明确约定不得封闭阳台,那么业主需要遵守约定;如果没有禁止封闭阳台的约定,那么业主在封闭阳台时只要不妨碍他人的相邻权,该业主就有权封闭自己的阳台,物业公司也无权干涉。
业主向帮办出示了聊城市执法局出示的拆迁告知书,业主代表告诉帮办,聊城建设是离不开每一个市民的支持和关心,作为我也是古城一员有责任维护好整体形象,但是当初政府规划古城首府、御府、光岳府三个小区当初也没统一的标准,整个阳台是敞开的存在设计漏洞,给居住的业主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后来广大的业主对阳台的封闭也是迫不得已。
据了解,聊城市执法局在没有听取业主的建议就责令拆除,所下发的《古城区违建阳光房拆除实施方案通知书》是一个连个章都没有空头材料,这不是糊弄老百姓吗?
聊城古城区首府、御府、光岳府三个小区业主反映的封闭阳台属不属于违建?聊城市执法局以什么条例进行拆除?对于此事百姓直通将持续关注!(消息来源百姓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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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