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讯(李志俊 通讯员 王玲 耿帅)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安全性能较差,驾驶人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伤人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下面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大家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4月24日8时23分许,在张店区东四路共青团路路口,一辆由南向北的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即将左转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驾驶人行驶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即将左转,未确保安全,导致与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伤人交通事故。张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酒醉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遵法出行,平安回家。
编辑:学东